第A23版:中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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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太去旅游,景区撞见猴,被蹬下深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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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9月16日 星期查看旧版(2007年11月18号以前)

老太去旅游,景区撞见猴,被蹬下深沟
状告景区索赔8万元,动物专家说,游客在风景区碰到猴子要注意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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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如何庆祝自己60岁生日?市民周昌菊选择了旅游。不过,旅途中,她却意外受伤,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。周昌菊遂把旅行社和景区告上法庭,索赔8万多元。14日,该案在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。

  老太景区遭遇野猴 

  14日周昌菊并没有出席法庭,而是由她丈夫曾治国以及律师代理。曾治国称,家里决定以旅游方式为周昌菊庆生。他们与重庆旅游控股集团渝之旅国际旅行社(以下称渝之旅)签订了旅游合同,参加四川某著名景区的三日游。

  “1月22日老伴生日当天我们正好在风景区,没想到碰上顽猴撒泼。”曾治国称,当天上午11时,他们跟团来到猴区,买了10多包猴粮,由两个孙女拿着。哪知道正当他们在路上走着时,一只猴子突然蹿出来,跳到老伴肩上,坐起“马马肩”。

  被野猴蹬下深沟

  “我们从来没有这样接触过猴子,完全吓蒙了。”曾治国说。后来,猴子腾空跳走,然而就是腾空那一蹬,把他老伴蹬倒,“路边就是没有护栏的堡坎,老伴就这样滚下了两三米深的堡坎。”事发后,妻子被送到事发地附近的卫生院。

  经诊断,周昌菊三根肋骨骨折、髋骨骨折,前后住院80多天。经南岸区司法鉴定所鉴定,为九级伤残。

  

  景区称野猴没法管

  法庭上,“渝之旅”的代理人称,他们已通过转委托,把周昌菊等人委托给成都的地接社了。另外,周昌菊受伤地点是在风景区,是因猴子受的伤,这与他们没有关系。而且周昌菊起诉的案由是侵权损害赔偿,而非合同违约,所以他们根本没有责任。

  风景区管委会代理人则称,他们只知道周昌菊是在猴区出的事故,但是不是猴子踹的无法确定。该代理人还拿出一本画册,说景区猴子是野生而非人工驯养的,人是不能控制的。

  因为需要原告提供“猴子伤人”的相关证据,法庭决定择日再行开庭。

  (据《重庆晚报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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