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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(记者李旭兵)7月20日,省法院在新乡召开现场会,推广新乡中院“阳光拍卖”做法,并颁布《进一步规范司法拍卖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根据意见,今后全省法院司法拍卖将对所有拍卖行全面开放,并在拍卖前通过摇号随机产生拍卖机构,全程录音录像,真正实现司法拍卖“阳光化”。
“这些年发生的法院腐败案件,大多数出在执行领域,而执行领域的腐败大多又出在拍卖环节。”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当天说。
腐败为何容易产生?因为少数圈定的拍卖机构很容易和法官形成利益联盟。据介绍,在省法院此次《意见》出台之前,全省三级法院分散建立各自的拍卖机构名册,入册数普遍偏少。全省现有拍卖机构264家,进入各法院名册最多的周口中院只有40多家,最少的济源中院仅有3家,大部分中院都是10家左右。一些拍卖行为能进入“名册”,想方设法拉拢腐蚀法院工作人员。
此次改革就是要把司法拍卖作为法院反腐的一个切入口,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筑起一道防火墙,斩断司法拍卖中的利益链条。
遏制“串通寻租”,省法院主动放权。《意见》第五条明确规定:凡依法成立注册地在河南的拍卖机构,且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,全部纳入全省法院委托拍卖机构统一名册。《意见》还明确规定,保留价在50万元以上的大宗拍卖,必须公开摇号随机选定;50万元以下的,公开摇号或抽签随机选定。为确保拍卖规范化和透明化,《意见》规定:“委托司法拍卖保留价在50万元以上的,统一进入省产权交易中心开展拍卖。50万元以下的,进入省辖市产权交易机构开展拍卖。”②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