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记者张晓云通讯员高国强
本报讯昨日下午2时许,洛阳市公安局洛龙派出所在宝龙城市广场召开了退赃大会,一辆汽车、约5万元现金、十余部手机物归原主,而这其中就牵扯了发生在今年2月份的一起已告破的连环抢劫案。
今年2月16日,洛龙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接到孟津县公安局麻屯派出所移交的案件:报案人高某某称其在2月15日下午,在洛龙区泉舜购物广场被三名男子开一辆面包车绑架,后用刀威逼其交出身上现金并将银行卡内的钱取走,2月16日凌晨将其扔到麻屯附近后逃窜,高某某在当地报案后,案件移交至洛龙派出所。
接警后,洛龙派出所组成专案组随即开展侦查工作,经过调取当时现场附近的监控,嫌疑人渐渐浮出水面,原来,案发时曾有一辆银灰色面包车出现,当时天色已晚,可车前放下了挡光板,好像是有意为之。根据这一线索,专案组调取了牡丹大道等卡口的监控,随着调查的深入,民警发现,这辆面包车是洛阳市高新区孙旗屯于2月13日的被盗车辆,疑似向嵩县方向逃窜。
经过周密布控,2月17日晚21时许,在嵩县一招待所内,民警将刚刚作案归来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,王某某,张某某顺利抓获,并搜出现金49000余元。
经询问,三人交代,2月15日18时许,三人开着2月13日刚刚从高新区偷来的面包车,在泉舜购物广场南门,经过踩点,将刚刚从银行取钱出来的受害人高某某强行绑架上车,为了不被警察盯上,他们分别在偃师市和巩义市从受害人卡中取出32300元,抢走其挎包内的14000元,将受害人扔在孟津县麻屯镇后逃窜。据悉,2月16日晚,就在警方全力侦查的过程中,三人还在伊川县用同样方法绑架了周某某,抢劫现金6000余元。
对于如何防范取钱后被抢,洛龙派出所民警提醒市民以下几点:第一,取钱时,最好有能迅速离开的交通工具,避免步行,不要理会上前搭讪的陌生人;第二,最好不要单独取钱,尤其是女性,最好由他人陪伴;第三,最好到繁华地带的银行取钱,并且密切观察周围环境,周围有可疑人员时不要取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