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据《北京晚报》报道,7月21日的一场暴雨,使数千辆机动车被淹。暴雨过后,被淹车辆的保险赔付问题又成了难题。20日上午,有3名车主因保险公司对发动机的损失不予赔偿,而向法院分别提起诉讼。
3位车主的代理人是北京君颜律师事务所的颜丙杰律师。颜介绍:“不少车辆的发动机进水,但车主没投涉水险,所以保险公司拒赔,我共接受30多位此类车主的委托和保险公司交涉,这些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涉及各大保险公司。”
目前,经过协商,大多数车主已经和保险公司达成和解。但是,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、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仍然拒赔。为此,颜丙杰受3位车主的委托,于20日上午分别向西城法院和海淀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两家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的发动机维修费用。
记者了解到,在因发动机进水引发的理赔争议中,车主早有胜诉先例。2009年,因发动机进水受损遭保险公司拒赔,车主于先生向法院起诉太平洋保险公司,要求理赔。法院认为,其一,发动机作为汽车的主要部件,损坏后是投保人的主要损失。免责条款不讲原因、不分情况,规定只要是发动机进水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就不予赔偿,对处于弱势地位、对保险险种并不清楚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来说显然不公平。其二,保险公司应就免责条款向车主积极履行解释或告知义务,保单上的提示并不能证明其积极履行了该义务。“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,保险人不予赔偿”之免责条款对于先生不产生效力。最终,于先生胜诉。L